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规定,对流动党员的组织处置,由其组织关系所在()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规定,对流动党员的组织处置,由其组织关系所在()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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