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三类人员-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和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的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分别通知()单位,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安全指导。
['A.建设', 'B.管道所属', 'C.监理', 'D.燃气经营', 'E.解析:《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和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的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分别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和管道燃气经营单位,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安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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