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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经通过安检并入场的考生,离开考点(考场)后,再次进入时无需重新进行安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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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5-01-160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应结合实际,细化完善适合本机构和考点的安检提醒或指南,但没有义务在考前向考生、家长、社会和考试工作人员告知考试违规物品种类和注意事项。
- 日期:2025-01-161考试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掌握考试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组织考试,严格维护考点考场纪律和考试秩序,坚决制止违规行为。
- 日期:2025-01-162试卷在保密室保管期间,应配备负责人两名,其中一名必须是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人,值班巡逻人员四人以上且有公安或武警参与。
- 日期:2025-01-163考试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立即通知在现场的考试工作人员,并应当将视频录像作为证据保存。教育考试机构可以通过视频录像回放,对所涉及考生违规行为进行认定。
- 日期:2025-01-164安检过程中出现报警提示的,应首先要求考生作出解释说明并交出相应物品,然后对其重新检查,直至安检合格后方可入场。
- 日期:2025-01-165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不可予以扣留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
- 日期:2025-01-166组织考试作弊,在考试开始之前被查获,但已经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未遂。
- 日期:2025-01-167考生在安检时随身携带、手持的衣物等物品,应人物分开、全部依次安检,防止考生将手机等违规物品藏匿其中。
- 日期:2025-01-168试卷进入保密室后,进行无间断、无死角24小时监控录像。试卷保管期间对保密室监控录像无需回放,待考试结束后统一回放查看。
- 日期:2025-01-169公职人员组织参与考试作弊行为不仅仅是道德失范问题,更是违法犯罪,损害国家诚信,危害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
- 日期:2025-01-1610《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暂行)》所指的考试违规物品,是指影响考试公平和公正、影响考试正常组织实施、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考务规定明确禁止携带的物品。
- 日期:2025-01-1611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 日期:2025-01-161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行为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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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5-01-1617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管理、组织等工作过程中,有下列哪些行为的,应当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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