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运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前,监察机关应当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被调查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予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前,监察机关应当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被调查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予采纳。
📖 相关文章
- 牧运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违反规定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摊派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 牧运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公职人员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 牧运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公职人员不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严重的,予以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
- 牧运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公职人员受到撤职政务处分解除后,依程序恢复原职务。
- 牧运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公职人员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监察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 牧运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公职人员被开除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 牧运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被撤职的,降低职务、岗位或者职员等级,薪酬待遇保持不变。
- 牧运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限制晋升职务、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
- 牧运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
- 牧运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被撤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