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需-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A、指出在宪法第五条增加二款', 'B、指出在宪法第五条增加三款', 'C、指出在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 'D、指出在宪法第五条减少一款']

自适应图片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