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规定,立井井筒穿过冲积层、松软岩层或者煤层时,必须有专门措施。建立永久支护前,每()应当派专人观测地面沉降和井帮变化情况;发现危险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A:天', 'B:班', 'C:周', 'D:小时']
📖 相关文章
- 浙江省建设-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规定,在巷道交叉口必须设置避灾路线标识。巷道内设置标识的间隔距离,采区巷道不大于()m,矿井主要巷道不大于()m。
- 浙江省建设-发现断层、裂隙或者陷落柱等构造充水的,应当采取注浆加固或者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回采。
- 浙江省建设-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应当同时采用()方法,做到相互验证,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以及地质构造等情况。
- 浙江省建设-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
- 浙江省建设-按照《煤矿防治水细则》,()是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 浙江省建设-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井下不可使用()进行探放水。
- 浙江省建设-瓦斯突出矿井的管理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培训,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 浙江省建设-石门揭煤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包括()或其他经试验证明有效的措施。
- 浙江省建设-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可采用下列()方法。
- 浙江省建设-掘进工作面距被贯通巷道小于()时,被贯通巷道停工不停风,爆破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