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依据《劳动法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D.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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