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动物防疫法》规定,人工捕获的野生动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捕获地()检疫,检疫合格的,方可饲养、经营和运输。

《动物防疫法》规定,人工捕获的野生动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捕获地()检疫,检疫合格的,方可饲养、经营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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