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应当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离婚冷静期内的当事人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预防家庭矛盾纠纷。

()应当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离婚冷静期内的当事人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预防家庭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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