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其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事项,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法线索或者对行政执法行为存在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其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事项,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法线索或者对行政执法行为存在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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