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乙公司委托甲设计公司为其创作企业LOGO,双方签订了设计合同,但未对著作权归属作出约定。根据《民法典》和《著作权法》的规定,该LOGO的著作权应当归属()。

乙公司委托甲设计公司为其创作企业LOGO,双方签订了设计合同,但未对著作权归属作出约定。根据《民法典》和《著作权法》的规定,该LOGO的著作权应当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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