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管理-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313号),电动自行车需在生活区进行充电的,项目部应在生活区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实行电动自行车室外集中停放充电,严禁将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进行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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