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文化B.发展C.科学D.安全']
中建林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 日期:2026-03-170中建林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日期:2026-03-171中建林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提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实施本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境内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境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不能依照本法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 日期:2026-03-172中建林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提到,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规范()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 日期:2026-03-173中建林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时,不得在有奖销售活动开始后,有正当理由变更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
- 日期:2026-03-174中建林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提到,将他人()等设置为搜索关键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属于前款规定的混淆行为。
- 日期:2026-03-175中建林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提到,有关单位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 日期:2026-03-176中建林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提到,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 日期:2026-03-177中建林草-2020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提到,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
- 日期:2026-03-178中建林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提到,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 日期:2026-03-179中建林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提到,不正当垄断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 日期:2026-03-1710中建林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提到,经营者不得利用()等,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 日期:2026-03-1711中建林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提到,国务院建立健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机制,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
- 日期:2026-03-1712中建林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七条提到,经营者欺骗、误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日期:2026-03-1713中建林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提到,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日期:2026-03-1714中建林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提到,销售本法第七条规定的违法商品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销售者不知道其销售的商品属于违法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不予行政处罚。
- 日期:2026-03-1715中建林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提到,国家()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 日期:2026-03-1716中建林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 日期:2026-03-1717中建林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提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滥用自身优势地位的,由()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日期:2026-03-1718中建林草-金融机构违反与民营经济组织借款人的约定,单方面增加发放贷款条件、中止发放贷款或者提前收回贷款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 日期:2026-03-1719中建林草-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可以提出信用修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