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建设职业培训中心-【对标重大隐患判定开展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排查】《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属于"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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