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完成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等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经再次修读(包括补考)取得的学分数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学习期间,全部课程的平均绩点在2.3(含2.3)以上,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含良)以上(即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学位课程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参加学校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合格。', '非英语专业参加全国英语等级三级考试(简称PETS-3)(上海市考点)笔试成绩合格;或者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简称CET-4),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或者持本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报考《英语(专升本)》即《英语(二)》课程,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英语专业获得全国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证书;或者第二外语(日语)获得全国大学日语四级或以上考试“合格”证书;或者持本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报考《日语(二)》课程,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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