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告

日期:2022-04-06  | 
??为促进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2〕10号)文件规定,现将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参加2022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未进行信息采集的应先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有关要求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2〕6号)规定执行。二、继续教育学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进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条件。三、继续教育学习时间2022年度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四、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和会计信息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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