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年审-宁夏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10  |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19〕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现就我区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前,必须登录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将在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记载。二、继续教育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三、学习方式及内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分,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内容执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自行登录“宁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http://nxzj.chinahrt.com)”进行学习,学习完毕后,保存相关学习证明材料上传至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二)专业科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形式参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分。选择网络培训形式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可通过宁夏会计信息网(https://218.95.166.1:8888/public/NXKJXXW/dynamic/index.jsp?id=1)进入“宁夏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系统”专栏,自行选择网络培训机构及内容进行学习,没有完成以前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对应年度通过网络培训补修学分。学分认定按《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参加网络培训继续教育的人员学分在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登记;参加其他形式继续教育的人员学分由用人单位、培训组织单位或个人上传相关材料,并由相应的县级市、县(区)财政部门审核。四、相关要求(一)各市、县(区)财政局要认真学习本通知及附件和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职责,及时回复咨询答疑和对相关信息采集、登记学分审核,更好服务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二)各市、县(区)财政局要结合本地区会计管理工作实际,指导所属各单位和属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理选择继续教育方式,扎实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三)各单位应当鼓励、支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时间和学习条件。(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可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组织实施。附件: 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及审核流程         附件3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修改说明         附件4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说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2022年3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咨询电话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咨询电话地区 地址 办公电话银川市 银川市财政局 银川市民大厅财政窗口(三楼C厅) 0951-5555546兴庆区财政局 银川市兴庆区银河巷 0951-6737613金凤区财政局 银川市金凤区政府院内 0951-5036303西夏区财政局 银川市西夏区怀远东路 0951-2075063宁东财审局 银川市宁东财审局 0951-5918342贺兰县财政局 贺兰县光明西路财税大楼财政局企业税政会计管理股 0951-8071322永宁县财政局 永宁县财政局会计股 0951-8011485灵武市财政局 灵武市会计核算中心 0951-4029950石嘴山市 石嘴山市财政局 石嘴山市行政新区B2-206市财政局会计监察条法科 0952-2218425大武口区财政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99号 0952-2017708平罗县财政局 平罗县财政局监督检查管理科 0952-6095428惠农区财政局 惠农区延安路滨河壹号财政局 0952-3610433吴忠市 吴忠市财政局 吴忠市盛元东街76号财政局监督检查与会计科五楼503室 0953-2037321利通区财政局 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路131号 0953-2666591青铜峡市财政局 青铜峡市财政局综合会计监察股 0953-3051344盐池县财政局 盐池县财政局会计监督股 0953-6016163同心县财政局 同心县新区财政局会计管理中心 0953-8024907红寺堡区财政局 红寺堡区财政局会计股 0953-2752479固原市 固原市财政局 固原市行政中心市财政局210室 0954-2088165原州区财政局 固原市原州区财政局二楼212 0954-2031121西吉县财政局 西吉县财政局会计股 0954-3018073隆德县财政局 隆德县财政局综合会计股 0954-6012976泾源县财政局 泾源县财政局会计股 0954-5013010彭阳县财政局 彭阳县兴彭大街646号财政局财政综合管理股 0954-7013772中卫市 中卫市财政局 中卫市沙坡头区新区鸣沙路53号财政局二楼监督评价科 0955-7067882沙坡头区财政局 沙坡头区财政局 0955-7674910中宁县财政局 中宁县城平安东街142号 0955-5021214海原县财政局 海原县建设路会计管理中心 0955-4016196技术支持 宁夏计算机技术服务公司 0951-5958000自治区会计考办 银川市解放西街416号 0951-5069437附件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及审核流程 附件3.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修改说明附件3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修改说明1、手机号码修改:自行在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修改。2、身份证、姓名、1寸照片修改:本人在本人单位/县级市/县/区财政局现场修改。3、其他个人信息修改:本人在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修改,本人所在单位/县级市/县/区财政局审核通过。附件4.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说明附件4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说明一、专业科目学分1.个人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自动在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记。2.个人可补学往年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内容。3.个人或单位组织取得其他类型学分,用人单位、培训组织单位或个人在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县级市/县/区财政局审核。二、公需科目学分个人学习完成后,保存相关学习证明材料在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县级市/县/区财政局审核。三、学分登记认证时间各单位、个人、县级市/县/区财政局每年3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学分登记、审核工作。


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