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年审-微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微财字〔2022〕25号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开发区财政局、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2〕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我县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县辖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免费参加继续教育。参加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必须先完成微山县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具体通知已在济宁会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页面发布)二、继续教育学分我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的学习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进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