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会计年审: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规定金额的小型微利企业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规定金额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A、 50% 20%B、 50% 15%C、 60% 20%D、 60% 20% 解析: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