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会计继续教育:甲公司2014年1月1日的应收账款为75万元,应收票据为23万元,其他应收款为


 甲公司2014年1月1日的应收账款为75万元,应收票据为23万元,其他应收款为10万元。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为95万元,应收票据为20万元,其他应收款为1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在间接法中“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项目调整金额为(    )万元。A、 -17B、 +20C、 +17D、 -20  解析: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动因素为:应收账款增加了20万元,应收票据减少了3万元,其他应收款无变动。合计得出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动金额为增加17万元,应在间接法中作减少17万元处理。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