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会计年审:小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


 小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   )。 A、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B、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确认为递延收益。C、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D、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E、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 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发生亏损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查看答案  解析:                参见《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九条 政府补助,是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一)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 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发生亏损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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