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首次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确定了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共分为()个大类,32个中类和156个小类。

2021年6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首次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确定了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共分为()个大类,32个中类和156个小类。 A.5 B.7 C.10 D.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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