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发生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的,劳动者可以推举()名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日期:日期:2026-10-29 来源: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发生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的,劳动者可以推举()名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A. A 一至二 B. B 三至五 C. C 五至六 D. D 六至八 上一篇:调解协议的形式是否合法有效,主要考虑的情形有()。 下一篇: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提出反申请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与本申请合并处理。 📖 相关文章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发生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的,劳动者可以推举()名代表参加仲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