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危险化学品企业明知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整改且不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故意隐瞒,坚持“带病生产”。举报并查实的,奖励()万元。 日期:日期:2026-10-31 来源: 《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危险化学品企业明知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整改且不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故意隐瞒,坚持“带病生产”。举报并查实的,奖励()万元。 A.50 B.30 C.20 D.10 上一篇:《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修正)》,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一篇: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规定,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生产经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各自承担的()职责。 📖 相关文章 《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危险化学品企业明知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整改且不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故意隐瞒,坚持“带病生产”。举报并查实的,奖励()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