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起施行。 日期:日期:2026-10-31 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起施行。 A.10月1日 B.11月1日 C.12月1日 上一篇: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的设施。 下一篇:《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设立由专职人员24小时值守的国内固定服务电话。 📖 相关文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