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四条,矿井在设计前必须完成井田范围内水、火、瓦斯、顶板、冲击地压、粉尘、热害及其他灾害评估工作,评估主要包含下列内容:()。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四条,矿井在设计前必须完成井田范围内水、火、瓦斯、顶板、冲击地压、粉尘、热害及其他灾害评估工作,评估主要包含下列内容:()。 A.矿井采掘工程可能揭露的所有平均厚度0.3m以上煤层的突出危险性 B.矿井和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 C.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及开采过程中发生突水的可能性 D.可采煤层的冲击危险性、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危险性 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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