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货车应在其货箱或常压罐体(或设计和制造上固定在货箱或常压罐体上且用于车架连接的结构件)上打刻至少两个车辆识别代号。

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货车应在其货箱或常压罐体(或设计和制造上固定在货箱或常压罐体上且用于车架连接的结构件)上打刻至少两个车辆识别代号。 A.栏板式 B.仓栅式 C.自卸式 D.罐式 A、B、C、D


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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