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日期:日期:2026-11-0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A.司法行政B.科学研究C.文化交流D.经济发展 上一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提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实施本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境内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境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不能依照本法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