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这些情形包括() 日期:日期:2026-11-03 来源: 《民法总则》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这些情形包括() A. A: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B. B: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C. C: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D. D: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E. E: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一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这在法律上称作()。 下一篇:小娟在2012年5月(幼年12周岁时)遭到邻居大伯性侵害,她请求加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2018年5月起计算。 📖 相关文章 《民法总则》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这些情形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