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日期:日期:2026-11-03 来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A. A: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B. B: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C. C: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D. D: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上一篇:()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依法开工建设,全面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 下一篇: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相关文章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