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日 日期:日期:2026-11-03 来源: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日 A. 10 B. 15 C. 20 D. 25 上一篇:集体争议的人数需要达到() 下一篇: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作出批复。 📖 相关文章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