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执业药师-2-布洛芬的使用年龄限制 日期:2023-05-05 栏目:公需科目 2-布洛芬的使用年龄限制['A.个月以上', 'B.2个月以上', 'C.3个月以上', 'D.6个月以上'] 上一篇:安徽执业药师-1-患儿,男,5个月,患儿于2天前外出回家后出现流涕症状,晨起患儿出现发热, 下一篇:安徽执业药师-3-关于布洛芬栓剂说法错误的是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3-11-081行政执法-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 2023-10-072举名-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满()年,或者经 2023-10-073举名-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2023-10-074举名-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 2023-10-075医师法-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