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执业药师-4-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4-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A.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B.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C.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D.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