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仲裁员有()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仲裁员有()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A.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B.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C. 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D. 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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