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有哪些特征

劳动争议调解有哪些特征 A. (一)自愿性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不是劳动争议 处理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具有申请调解和直接申请仲裁的程序选择权。
(二)独立性
劳动争议调解是一种独立程序,在劳动争议处理的制度体系中与仲裁、诉讼等程序并列,并在实施主体、步骤设计以及工作方法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别。
(三)群众性
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既不属于司法、仲裁机构,又不是行政机关。
(四)自治性
在我国,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决定了人民群众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五)非诉讼性
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诉讼活动不同,属于一种诉讼外制度。其活动的开展没有严格详尽的法定程序,活动的参加人不具有诉讼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配图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