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客观条件的变化,依法允许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引起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用人单位因转产、劳动组合改变、劳动定额变动、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更新、市场急剧变化引起严重亏损或者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都可能引起劳动合同的变更。又如,劳动者掌握了新技术、因病或负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因自身原因要求调换工作岗位或地点等,也能引起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还有就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因素,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也可能引起劳动合同的变更。
(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意
即使客观情况并没有发生变化,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受到影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通过协商形成合意,也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