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共6章51条,规定了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等权利。(1.5分) 日期:日期:2026-11-0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共6章51条,规定了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等权利。(1.5分) 上一篇:《民法典》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1.5分) 下一篇:《民法典》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1.5分) 📖 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共6章51条,规定了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等权利。(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