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日期:日期:2026-11-04 来源: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上一篇: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下一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供公众付费查阅、下载。 📖 相关文章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