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1.5分) 日期:日期:2026-11-04 来源: 《民法典》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1.5分) 上一篇:由于知识产权既具有民事权利属性,又与行政管理有着密切关系,民法典在总则编关于民事权利的规定中仅作出基本规定。(1.5分) 下一篇:《民法典》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等补救措施。 📖 相关文章 《民法典》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