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 日期:日期:2026-11-05 来源: 《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 上一篇: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 下一篇: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其管理中心对本国境内实施的CDM项目没有权利进行控制和干预。 📖 相关文章 《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