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 日期:2023-05-13 栏目:公需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A 物业共有部分的养护', 'B 物业共有部分的能源费支出', 'C 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D 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开支'] 上一篇:融学-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中,要求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体系。 下一篇:融学-是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先行领域,是畅通经济社会循环的“动脉血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3-11-081行政执法-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 2023-10-072举名-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满()年,或者经 2023-10-073举名-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2023-10-074举名-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 2023-10-075医师法-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