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学-2021年11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出,综合考虑经

2021年11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出,综合考虑经济体量、市场主体数量、改革基础条件等,选择部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城市为()6个城市。['A 北京、上海', 'B 重庆', 'C 杭州、广州、', 'D 深圳', 'E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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