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名继续教育-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 日期:2023-05-14 栏目:公需科目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行使。['一年内', '半年内', '三年内', '四年内'] 上一篇:举名继续教育-下列有关四川省所辖的某藏族自治州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一篇:举名继续教育-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标的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3-11-081行政执法-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 2023-10-072举名-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满()年,或者经 2023-10-073举名-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2023-10-074举名-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 2023-10-075医师法-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