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公社--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其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由教育考 日期:2023-05-28 栏目:公需科目 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其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偷换、涂改考生答卷、考试成绩或者考场原始记录材料的', 'B.诬陷、打击报复考生的', 'C.因玩忽职守,致使考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D.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以权徇私的', 'E.利用监考或者从事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的'] 上一篇:学习公社--关于试卷保密室负责人职责,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一篇:学习公社--下列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说明正确的是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3-11-081行政执法-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 2023-10-072举名-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满()年,或者经 2023-10-073举名-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2023-10-074举名-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 2023-10-075医师法-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