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网络-林权争议任一方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之

林权争议任一方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之日起()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处理。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