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梅毒的填写:备注栏填写:婚姻状况(未婚、已婚有配偶、离异或丧偶、不详)、民 日期:2023-07-12 栏目:公需科目 梅毒的填写:备注栏填写:婚姻状况(未婚、已婚有配偶、离异或丧偶、不详)、民族、文化程度;隐性梅毒上报要求:TPPA、RPR双阳性;且无临床症状。['对', '错'] 上一篇:法律法规-感染性腹泻诊断依据:便性状改变:稀便、水样、脓血、粘液、血水便等;便次增加 下一篇:法律法规-14岁及以下的患儿可以不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2-27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作风建设要在() 2024-02-27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积极推动建设 2024-02-27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土地革命时期的哪 2024-02-27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中华民族精神是中 2024-02-27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在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