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专业技术人员-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应当明确专人 日期:2023-08-18 栏目:公需科目 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应当明确专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可以在建筑显著位置公示其姓名、联系方式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A.正确', 'B.错误'] 上一篇:青岛专业技术人员-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高层住宅建筑)的 下一篇:青岛专业技术人员-同一高层民用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各业主、使用人对其专有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2-27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作风建设要在() 2024-02-27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积极推动建设 2024-02-27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土地革命时期的哪 2024-02-27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中华民族精神是中 2024-02-27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在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