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专业技术人员-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 日期:2023-08-18 栏目:公需科目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有关规定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A.工作过程中相关', 'B.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 'C.针对特定工作岗位', 'D.定期'] 上一篇:青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 下一篇:青岛专业技术人员-在疫情常态化的情况下,对外管控时,可以接受对现场的检查或访问。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2-27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作风建设要在() 2024-02-27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积极推动建设 2024-02-27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土地革命时期的哪 2024-02-27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中华民族精神是中 2024-02-27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在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