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2014年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总价100万,增值税16万,另以银行存款代

2014年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总价100万,增值税16万,另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2万元。商品发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未收。给予对方不考虑增值税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则应收账款入账价值为()万元。['\n\n\xa0A.115\n\t\t\t\n\n\xa0B.116\n\t\t\t\n\n\xa0C.119\n\t\t\t\n\n\xa0D.118\n\t\t\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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