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政府会计主体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也不能通过充分披露相关会计政策而纠正不 日期:2023-09-22 栏目:公需科目 政府会计主体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也不能通过充分披露相关会计政策而纠正不恰当的确认和计量。['\n\n\xa0A.确认和计量\n\t\t\t\n\n\xa0B.核算与报表\n\t\t\t\n\n\xa0C.记账报账\n\t\t\t\n\n\xa0D.转账与结账\n\t\t\t\n'] 上一篇:行政执法-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 下一篇:行政执法-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政府储备物资、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加工的政府储备物资,政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2024-02-271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作风建设要在() 2024-02-272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我国积极推动建设 2024-02-273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土地革命时期的哪 2024-02-274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中华民族精神是中 2024-02-275新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在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