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政府会计主体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也不能通过充分披露相关会计政策而纠正不

政府会计主体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也不能通过充分披露相关会计政策而纠正不恰当的确认和计量。['\n\n\xa0A.确认和计量\n\t\t\t\n\n\xa0B.核算与报表\n\t\t\t\n\n\xa0C.记账报账\n\t\t\t\n\n\xa0D.转账与结账\n\t\t\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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